中國臺灣網(wǎng)7月30日消息 臺灣新北巿年過8旬的老翁被控不舍病妻長年臥病在床,以鐵槌及菜刀殺妻。臺灣“高等法院”30日審酌他犯后自首且動機可憫恕,依“殺人罪”判處2年刑期。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判決指出,84歲的曾姓老翁與77歲妻子同住在新北巿汐止,因妻子患有失智癥,生活起居長期都仰賴曾翁與保姆照顧。
曾翁在2013年6月1日上午11時,趁保姆出去買菜時,手持鐵鎚朝妻子頭部猛敲,再拿菜刀砍其頸部。殺妻后,曾翁持兇刀自戕,被返家保姆察覺有異報警處理,經(jīng)緊急送醫(yī)撿回一命。
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曾翁2年刑期,全案經(jīng)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定曾翁犯案后自首,坦承犯罪,因不忍妻子受病痛才犯罪,有情可憫恕之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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