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合宜住宅案,檢抗告成功,趙藤雄遭押禁見。(圖片取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桃園合宜住宅案中,涉嫌行賄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副總魏春雄,今天(2日)凌晨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律師表示,趙藤雄相當訝異、無法接受。律師說,趙藤雄很訝異自己被羈押,因為這對公司影響很大,從公益的角度看,根本無羈押必要,這不僅影響整個集團,恐也影響整個經(jīng)濟。
趙藤雄的辯護律師周燦雄說,趙藤雄無法接受裁定結(jié)果,律師也當場提抗告,因為被告已清楚講清楚所有事實,沒想到被收押。被媒體問及,原本是否要認罪協(xié)商?周燦雄則回應(yīng),“董事長是陳述事實的經(jīng)過,是不是應(yīng)該犯罪,法院會有判斷!
據(jù)悉,向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行賄上千萬的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在5月31日曾以500萬新臺幣交保。但檢方認為趙藤雄有逃亡之虞,且有能力與資金進行,單純限制住居無法保證審判程序進行,因此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定抗告有理,裁定發(fā)回臺北地院,在6月1日晚間8點30分重開羈押庭,經(jīng)過3小時后,趙藤雄與魏春雄兩人都被裁定羈押禁見。(中國臺灣網(wǎng)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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