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龍?zhí)栋溉涨耙躁愃鈨勺锖喜?zhí)行18年半并科罰金新臺幣1億5600萬元定讞,陳水扁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臺灣“高等法院”經(jīng)過開合議庭認(rèn)定所提內(nèi)容均不具“嶄新性”,今裁定駁回。
根據(jù)裁定,陳水扁是以共同被告馬永成、蔡銘哲在“二次金改案”的證詞及證人辜仲諒在“紅火案”的陳述為新證據(jù),向“高等法院”提起再審的。(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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