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涉嫌迷奸女星的臺灣富少李宗瑞至今已逃亡16天,他迷奸女星、女模的偷拍艷照也流竄全臺。為避免受害人遭二度傷害,檢方積極追查是誰外流淫照,矛頭指向當初承辦李宗瑞性侵案的臺北市刑大偵五隊,這兩天有10多名隊員遭內(nèi)部調(diào)查約談。此外,臺灣一媒體2名記者及1名副總編輯,因刊登艷照,昨被臺檢方列為被告。
李宗瑞(27歲,因妨害性自主遭通緝中),至今行蹤不明,臺“警政署長”王卓鈞昨指示臺“刑事局”協(xié)助偵辦,盡速逮捕歸案。昨晚傳出臺“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鎖定李宗瑞下落前往緝捕,不過高雄市市警方否認了這個訊息。
臺檢方項目小組另接獲檢舉,指李宗瑞被通緝后,多次和母親史錦秀聯(lián)系,逃亡期間接受母親金錢資助,昨晚以涉嫌藏匿人犯嫌疑人身份傳喚史錦秀到案。據(jù)了解,史錦秀不斷落淚表示兒子僅逃亡前幾天曾和她聯(lián)絡,被通緝后未再聯(lián)系;檢察官請她勸兒子投案,訊后請回。
臺灣媒體記者列被告
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奸數(shù)十名女星、女模,并偷拍性愛影片,截取的艷照最近陸續(xù)曝光,各界嘩然,臺北地檢署為查艷照為何曝光,先排除曾被李性侵的被害陳姓姊妹花后,鎖定本周二刊登艷照的某臺灣媒體。
臺檢方懷疑有警方辦案人員將影片泄露給媒體,周二即以證人身份傳喚臺灣某媒體撰稿記者張慧雯、陳慧貞,隔天再傳影劇中心副總鄧蔚偉到案,三人都拒絕說明照片來源。但臺檢方認定此媒體刊登李宗瑞竊錄的猥褻畫面,涉犯散布猥褻物品罪,以及最重可判刑5年的圖利為妨害祕密罪,昨將三人改列被告,并再傳三人說明,但三人請假。
另一方面,臺北地檢署連日比對坊間流傳艷照,發(fā)現(xiàn)都是翻攝計算機熒幕的畫面,根據(jù)照片背景研判,翻攝地點可能是警局,昨已簽分泄密案,并派檢察官前往曾勘驗影片的臺北市刑大等單位。
臺檢方研判警員泄密的關鍵,主因翻攝艷照者是從計算機熒幕前方以仰角方式拍攝,熒幕后方空間類似警局辦公室;檢方為自清,還先比對北檢各辦公室,發(fā)現(xiàn)不符,排除檢察官泄密可能。
艷照在手機軟件迅速傳播
臺檢方懷疑市刑大偵五隊泄密,是因為一開始是偵五隊受理陳姓姊妹花遭李宗瑞性侵案,當時有扣下性愛光盤片。一年后,北檢重啟調(diào)查,下令偵五隊趕在上周三臺灣《壹周刊》出刊前逮捕李宗瑞,該隊卻未達成任務,遭臺檢察官質(zhì)疑辦案能力,后來干脆找來刑事局偵九隊加入偵辦,突襲李現(xiàn)任女友在內(nèi)湖住處,并將查扣的計算機主機帶回解讀檔案加碼資料。
臺檢方指示臺北市警局督察和信息人員,這兩天全面勘驗偵五隊的公務計算機,調(diào)查是否有影片外泄,有10多名隊員接受調(diào)查及約談。對于被指泄密,隊上士氣低落,不斷喊冤:“沒人敢流出這種矚目案件照片,太容易被查到啦!”
這批艷照從前天中午起,陸續(xù)有人透過手機軟件What’s App或Line接收到;前晚起更透過社群網(wǎng)站大肆傳播,已近失控,相較陳冠希艷照事件,這回李宗瑞艷照簡直是無時差傳播,對被害人造成更大傷害。有讀者向媒體兜售尚未流傳的艷照,但被嚴拒。
李宗瑞偷拍風暴持續(xù)在演藝圈延燒。名模白歆惠昨出席公開活動,她因為曾和李宗瑞傳緋聞,引來媒體采訪,她強調(diào):“我跟他真的沒有瓜葛,跟這案件沒有關系。”她說,希望大家有同理心,不要造成二度傷害。
另外,網(wǎng)絡近來流傳一張疑是安心亞的照片,她昨透過經(jīng)紀公司發(fā)聲明表示,“這張照片真的是合成的,公司也將針對惡意散播造成安心亞名譽受損,循法律途徑解決,并提出告訴!
網(wǎng)友散布艷照可囚2年
臺灣“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簡妙如指出,若用手機傳送1張照片需花1分鐘,1個人轉寄給5個人,1張照片在10分鐘內(nèi)即可傳給970多萬人,更不用說發(fā)在臉書等社群網(wǎng)站,傳播速度會更快。
律師蔡瑞麟指出,艷照若是警方外流,最高可處3年徒刑,同時也涉及散布猥褻物品罪嫌。他提醒網(wǎng)友,散布淫照供人觀覽,最高可處2年徒刑。
臺灣插畫家“海豚男”將鄉(xiāng)民“跪求”艷照下載點現(xiàn)象畫成漫畫。來源:臺灣媒體
李宗瑞搭高鐵的照片,被女友發(fā)在臉書上。來源:臺灣媒體
李宗瑞母親史錦秀昨晚因涉嫌藏匿人犯應訊,訊后請回。來源:臺灣媒體
[ 責任編輯:杜美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