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去年10月,馬來西亞籍的潘姓大學生在網(wǎng)站發(fā)表“帶火箭炮擊馬英九辦公室”等言論,另一名黃姓大學生留言贊同。臺北地檢署今日給予兩人緩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26歲的潘男因一時興起,去年10月3日晚間11時許,在大學宿舍內(nèi),瀏覽某網(wǎng)站討論區(qū),以昵稱“咖啡小貓咪”跟帖“帶火箭炮擊馬英九辦公室”。24歲的黃男則表示“帶火箭炮擊馬英九辦公室+1”,贊成潘男的言論。
臺北巿警局接獲民眾檢舉,循線查獲兩人并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檢方偵辦。檢方偵辦期間,兩人坦承不諱,當庭寫下悔過書,檢察官審酌兩人犯后深表悔悟,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同時二人還需要各自上繳新臺幣2000元。(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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