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聲川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中國臺灣網1月18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針對《夢想家》爭議,今天下午,《夢想家》總導演、表演工作坊藝術總監(jiān)賴聲川出面說明;他發(fā)表三點聲明,第一、他沒有靠關系取得標案;第二、沒有獨得兩億;第三、表演工作坊的標案是13個獨立標案中的其中一個。
賴聲川表示,他不是靠包公家工程維生的,他從事劇場表演工作已有19年,每年都有新作品,對于作品的任何批評,他都樂意聆聽,對于一切批評也都虛心接受;但是他強調《夢想家》從頭到尾都不是弊案,但是觀察這段時間的新聞報道,大多一開始就把《夢想家》定義為弊案,這些批判都是虛構而來的。
至于為什么選后才開記者會說明?為什么不第一時間說明?賴聲川表示,第一時間他就發(fā)表聲明說明,臺當局前文化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人盛治仁也出面說明過,但由于時近選舉,當時已沒理性討論的空間,他再出面只會激化兩黨的對立,所以他只能選擇忍耐別人的辱罵,這80多天是他人生最難熬的階段。
報道指出,去年臺灣辛亥百年晚會音樂劇《夢想家》因2億新臺幣的制作費用引發(fā)島內軒然大波。晚會演出后,島內多名文化界人士在臉書上發(fā)表不滿,更質疑一場音樂劇要花2億多元新臺幣,讓民眾無法接受,也質疑文藝資源分配不均,并發(fā)起聯署,近2000名網友響應。臺當局前文化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人盛治仁也因此下臺。(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