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一名許姓男子與妻子分居后,涉嫌自2002年起以每周2次頻率性侵女兒,次數(shù)計算逾600次。板橋地檢署昨偵查終結(ji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許姓男子!
據(jù)報道,檢方起訴書指出 ,家住云林、年約40多歲的許姓男子與妻子分居后,趁與女兒同睡之際,以每周2次頻率,涉嫌自2002年9月起,對當時年僅6歲的女兒“伸狼爪”,6年來性侵次數(shù)計算多達逾600次!
2006年9月起,女兒北上借住位于新北市樹林區(qū)的親戚家,逃出父親魔爪。未料,許姓男子去年9月間前往探視女兒時,又故技重施,對女兒強制猥褻得逞。
被害人隱忍多年,再遭父親毒手,心情低落,學校老師發(fā)現(xiàn)被害人神情有異,經(jīng)詢問后得知被害人遭父親性侵,通知社工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許姓男子矢口否認犯行。檢察官據(jù)許姓男子身體及隱私部位特征與被害人指述相符等證據(jù),認定罪嫌重大,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將他提起公訴,并建請法官依兒少法加重其刑。(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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