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男子將女嬰踹死,遭法院判15年零6個月。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一名詹姓男子受友人之托照顧其兩歲與9個月大的兩名女兒,卻因無法忍受小女兒哭鬧,一時情緒失控竟出腳重踹小女兒,眼見小女兒呼吸微弱亦未及時送醫(yī),抱著她離家在外游蕩,致其因休克死亡后,再以塑料袋包裹棄尸草叢,桃園地方法院13日依殺人棄尸罪判刑15年零6個月。
據(jù)報道,判決指出,詹姓男子與林姓夫婦是多年朋友,2008年起便與林姓夫婦一起在中壢地區(qū)租屋同;去年10月起詹姓男子失業(yè),林姓夫婦乃按月給他5000元新臺幣,請他在兩夫婦外出工作時,在家照顧二歲和9個月大的兩名女兒。
去年12月18日凌晨2時許,詹姓男子在臥室陪伴兩童,大女兒已入睡,小女兒卻還在哭鬧,詹姓男子便賞了她三、四個巴掌,又出手朝她身上推打,但小女兒仍愈哭愈大聲,詹姓男子一時情緒失控,竟連續(xù)往她后背踹了四下,直到她停止哭鬧。
半小時后,詹姓男子察覺小女兒嘴唇發(fā)黑、呼吸逐漸微弱,將她抱起離開住處但未送醫(yī),致其因右心室破裂出血,休克死亡;詹姓男子確定她已沒呼吸心跳后,在路邊撿一個黑色塑料袋包裹尸體棄置草叢。
林姓夫婦返家,見家里只有大女兒,詹姓男子和小女兒卻不知去向,報警循線在中壢一家網(wǎng)咖緝獲詹姓男子移送法辦。 桃園地方法院13日依殺人棄尸罪判刑15年零6個月。(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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