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報告建議,島內(nèi)豪宅可加征150%到200%的地價稅與房屋稅。
有關奢侈稅等議題,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表示,若損耗能源到一定程度,或花費社會資本很高、買的商品昂貴得不得了,只要“立院”支持,社會取得一定共識,不排除支持。臺當局“財政部”也表示,正積極研議奢侈稅、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等相關規(guī)定,將在各界形成共識后,于適當時機推動。
臺灣“立法院法制局”今天提出研究報告指出,應先對奢侈品有明確定義,消費必須要具有明確的炫耀性,并依民眾生活習慣而定。報告列出幾種常見奢侈品,包括豪宅、大排量汽車、游艇與飛機。對此該局建議修改“土地稅法”、“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針對豪宅加征150%到200%地價稅與房屋稅;排量3000cc以上汽車可按不同級距,加征50%、75%、100%、150%等牌照稅。(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