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家4大案及追加起訴部分。臺檢方特偵組研究案情后,今天決定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子、媳陳致中、黃睿靚等7人,提起上訴。
此外,知情人士透露,臺灣“高等法院”將于22日進行陳水案的人工抽簽,“高院”刑庭86位法官屆時均參予抽簽。臺北地方法院預定于23日將在押的陳水扁移審“高院”,讓抽中扁案的合議庭開庭決定陳水扁是否繼續(xù)羈押。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龍?zhí)顿彽、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以及追加起訴索賄、賣官等案,11日判陳水扁與吳淑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并分別并科罰金新臺幣2億元與3億元。
執(zhí)行公訴的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于14日分別接獲法院的判決書,檢察官經(jīng)過近一周討論后,下午將上訴名單及理由提交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核定,陳聰明立即批準名單內(nèi)容。
檢方提出上訴的名單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zhèn)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
至于扁家友人蔡銘杰、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均不在特偵組上訴范圍。
另外,有關(guān)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交付扁家3億1000萬元新臺幣部分,合議庭分別判處不受理和無罪。特偵組也決定上訴。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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