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涉?zhèn)巫C罪今天被臺北地檢署起訴,如果臺北地院審判時不再另對陳幸妤限制出境,則她原先的限制出境枷鎖,可望在1個月后解套。
依照臺北地檢署移審限制出境被告的慣例,移審時會在卷宗上附貼“被告(指陳幸妤)業(yè)經(jīng)本署檢察官限制出境,請貴院于移送審理時,斟酌有無限制出境的必要,否則檢察官之限制出境,自XX年XX月XX日起自然撤管”。
實務(wù)上,臺檢方起訴卷面的日期,會指定在偵查結(jié)案后的1個月,即檢察官起訴后,將陳幸妤應(yīng)否再限制出境的處分,交給法院決定,如果臺北地方法院未再限制陳幸妤出境,則她稍早被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1個月后即會自動撤銷。(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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