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案,昨天提訊在押的臺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了解他交付有關(guān)陳水扁家海外資金情資給陳水扁的過程。項目小組今天指出,葉盛茂應訊時,首度坦承從未告知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有關(guān)陳水扁家海外資金情資,過去多次說法與事實不符。
報道指出,臺“調(diào)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今年1月間接獲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通報,指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有海外賬戶等情資,這份情資做成公文后,疑遭葉盛茂交付給陳水扁。臺北地檢署3日依泄密罪起訴葉盛茂,并請法官處以重刑。葉盛茂曾于記者會、檢方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屢次聲稱曾告知陳聰明相關(guān)訊息,但遭陳聰明否認。
臺檢方表示,葉盛茂今年8月18日、8月21日、9月24日分別在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應訊時,單就是否帶著公文向陳聰明口頭報告一事,說法完全不同。葉盛茂原本供稱有帶公文報告,第2次辯稱有帶一份情資,最后則改稱未帶公文,供詞反復、矛盾。
報道稱,葉盛茂于8月16日發(fā)布聲明稿,以及9月2日召開記者會時,對外指稱他在今年2月初,利用臺法務部門一個會議的機會,向陳聰明報告“調(diào)查局”有陳水扁家屬洗錢的情資。但檢察官清查葉盛茂行事歷后,發(fā)現(xiàn)他自1月30日至2月11日止,并未有任何參加法務部門會議的紀錄,可見葉盛茂的說法與實情不符。
據(jù)報道,臺檢方指出,葉盛茂昨天向檢察官證稱,他所說過曾告訴陳聰明有陳水扁家海外資金情資的說法“其實沒有這回事”。至于為何他過去屢次提出這種說法,葉盛茂則不愿意說明。(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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