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7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繼聲押陳水扁家庭外圍成員后,吳淑珍哥哥吳景茂今天也面臨被聲押的命運。由于吳景茂拒簽查賬授權(quán)書,阻礙檢方發(fā)掘弊案真相,被約談時噱頭多,約談后又與陳水扁家串證,這也使他成為臺特偵組朝向陳水扁家弊案“開鍘”的第4人。
報道稱,吳景茂如被羈押獲準,形同陳水扁家“防火墻”全毀,偵查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案箭頭將向陳水扁、吳淑珍構(gòu)筑的城堡再次挺近,是否趁勢聲押陳水扁家其它成員,臺特偵組正在慎重考慮。
據(jù)臺媒了解,目前已聲押獲準的前3人分別是陳水扁家賬房陳鎮(zhèn)慧、吳淑珍“助理”蔡銘哲、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xùn),連同昨天因隱匿陳水扁家洗錢公文被法院收押的臺前“調(diào)查局長”葉盛茂,陳水扁家的骨牌已一張張倒下。
臺特偵組向新加坡、香港尋求司法互助賬證顯示,吳景茂在新加坡的賬戶有來自臺灣通過香港的匯款新臺幣1億余元,吳景茂聲稱在吳淑珍的指示下,以現(xiàn)金購買公司債轉(zhuǎn)換定存,與檢方原先搜證預(yù)測吻合。
吳景茂一直就是臺特偵組欲聲押的對象,他是吳淑珍、陳致中母子海外密賬的“中繼站”,對于陳水扁家資產(chǎn)總額和陳致中如何在海外操盤進行資產(chǎn)歸戶,有相當程度了解,屬于“承先啟先”的重要“人頭”,他還多次去陳水扁寓所搬運大量現(xiàn)鈔。
調(diào)查顯示,吳淑珍將現(xiàn)金拿給吳景茂,由他以5到6個“人頭”購買公司債,約有10個陳水扁家人頭賬戶與他有關(guān),吳景茂在匯款途徑還故意制造資金斷點,而他的妻子陳俊英被約談時,稱病、服藥、送醫(yī),不配合偵辦的意圖明顯,辦案人員認為吳景茂被列被告、限制出境后,仍設(shè)防隱匿陳水扁家資產(chǎn),惡性可謂重大,加上串證之虞,當然有必要聲押。(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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