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案,原訂今天以被告身分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公務機要費的支領狀況,但因“830游行”及消息外泄等因素取消,臺檢方項目小組昨天開會研議后,已決定下次開庭時間,近期內將再發(fā)傳票,要求陳水扁到案。
據(jù)報道,特偵組于7月24日、8月12日兩度因公務機要費案傳喚陳水扁到案,由林嚞慧、李海龍與周士榆三位檢察官偵訊,陳水扁則由李勝琛、洪貴參、顧立雄等三位委任律師陪同應訊。
項目小組指出,陳水扁前兩次應訊時引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說明公務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并強調自己在本案沒有貪瀆的主觀犯意,也沒有客觀上貪瀆的犯行。
項目小組表示,陳水扁曾向檢察官表示,尚有對他有利的機密事證過去從未對臺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提出,他考慮將相關資料交給特偵組。據(jù)了解,截至目前為止,特偵組尚未收到陳水扁或委任律師提出所謂的“機密事證”。
據(jù)報道,陳水扁曾要求特偵組更改今天上午的庭期,但未獲同意。不料在預訂開庭的前一天,部分媒體紛紛致電特偵組,查證陳水扁開庭的消息,顯示相關訊息已遭不明人士對外揭露。
特偵組昨天下午召開會議后,認為有意圖不明人士對外釋放相關訊息,且臺灣社等團體今天將舉行集會游行活動,為維安考慮,避免沖突,決定將庭期延后進行,并確定開庭日期,最快于下周因公務機要費案第三度傳喚陳水扁說明。(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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