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15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陳水扁當局“首長特別費案”,今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前“內政部長”李逸洋、前“考選部長”林嘉誠、前“銓敘部長”朱武獻。檢方指控,5人涉嫌使用不實單據(jù),分別詐取特別費4萬余元(新臺幣,下同)至61萬余元。
遭起訴者除了5名前任“部長”外,還有李逸洋秘書楊秀英、杜正勝秘書郭秀霞、施茂林秘書張素麗、前“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唐惠東等4名幕僚人員。
特偵組表示,施茂林涉嫌詐取“特別費”18.3012萬元、杜正勝36.1366萬元、李逸洋4.3705萬元、林嘉誠61.9481萬元、朱武獻6.5258萬元。
另外,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夫婦、前“交通部長”蔡堆、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前“大陸委員會主委”蔡英文等6人,則以查無具體犯罪事實簽結。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去年5月1日告發(fā)102位民進黨籍“首長特別費案”;同年5月15日告發(fā)陳水扁臺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7月12日告發(fā)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在基隆市長、云林縣代理縣長、“法務部政次”、“內政部政次”職務內“特別費案”。特偵組今天首波偵結。(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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