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24日消息 臺灣“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對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nèi)“特別費案”做出三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二審時對馬英九的無罪判決,全案落槌定音。對此,藍營人士表示,樂見判決肯定馬英九的清白,臺“最高法院”判決在臺灣法界有一定的影響與參考價值,相信社會各界會有判斷。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特別費案”是在去年2月13日偵結(jié),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馬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同年8月14日宣判馬英九無罪,后來臺檢方不服而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8日二審宣判馬英九無罪。
今年1月9日,臺灣“高檢署”認(rèn)為,因本案判決攸關(guān)“首長特別費”性質(zhì)的認(rèn)定,未來確定判決的法律見解對偵審?fù)愋桶讣哂嘘P(guān)鍵性的指導(dǎo)作用,宜由“最高法院”就此爭議問題做出統(tǒng)一見解,較能避免同類案件的用法歧異,因此提起上訴。
臺灣“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三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二審時的馬英九無罪判決,全案落槌定音。
針對臺法院的最終判決結(jié)果,馬英九辦公室發(fā)言人羅智強今天下午表示,馬英九知道這個消息,心情大致上很平常,辦公室的運作和平常一樣。他強調(diào),馬英九對于“特別費案”并沒有預(yù)期什么,馬英九面對訴訟過程的立場都是一貫,他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至于馬英九“特別費案”是否成為未來相關(guān)案件判決的參考,羅智強表示,對于臺“最高法院”的判決,在臺灣“法界”有一定的影響與參考,相信社會各界會有判斷。
此外,國民黨“立委”吳育升也表示,很高興判決肯定馬英九的清白,也證明臺灣“司法”還有公道公信。他也指出,“特別費案”是制度問題引發(fā)道德上的爭議和瑕疵,希望透過馬英九的判決能讓其它類似支用“特別費”的公務(wù)人員松一口氣,但不包括像陳水扁有貪瀆意圖的人在內(nèi)。(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