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7日消息 國臺辦昨天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在會上宣布,司法部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08年起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對此,臺灣法律界表示看好。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對于大陸開放臺灣民眾報考律師,臺灣的大學法律系老師認為,對臺灣法律人是利多,多一個出路和機會。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維大指出,臺灣律師的服務量逐漸緊縮,法律人出路受限,相對來說,大陸由于所涉事務多,有的法律事務所這兩三年來,聘雇的人都增加一倍,市場蓬勃發(fā)展。
此外,潘維大說,兩岸交流愈頻繁,經(jīng)貿問題會多,很需要法律服務,對臺灣有法律背景者,絕對是利多,因為這是一個新的機會和出路。
臺灣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指出,要在大陸執(zhí)業(yè),還需對大陸社會文化有相當?shù)牧私。有老師也指出,司法考試不易,臺灣青年學子須好好準備。(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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