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5日消息 綜合臺灣“中時電子報”和“中央社”報道,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日前二審獲判無罪,但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仍持續(xù)追查馬英九涉及的相關案件。馬英九的律師宋耀明指出,特偵組侯寬仁等三名承辦檢察官,辦案有政治動機及情感上的偏頗,若繼續(xù)偵辦與馬英九有關的案件,無法獲得人民信賴,因此已向“最高檢”聲請三名檢察官回避。
對此,特偵組主任陳云南今日表示,特偵組已受理此一聲請回避案,特偵組內(nèi)部會進行討論,最后將由“檢察總長”陳聰明決定準駁。侯寬仁表示,三位檢察官將對聲請理由提書面說明,交陳聰明裁奪,不再對外響應。
報道稱,宋耀明指出,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沈明倫與周士榆三人,偵辦與馬英九相關案件時,有政治動機及情感上的偏頗。
他認為偏頗的事由有五點,包括馬英九“特別費案”中,侯寬仁為了起訴馬英九,制作證人吳麗洳筆錄時,涉及記載不實。馬一審獲判無罪后,侯寬仁及沈明倫召開記者會,要求馬英九及律師道歉,否則提告。
另外,侯寬仁在馬案二審審結同一天,竟向媒體表示馬二審將會無罪,并表示司法遇到馬英九會轉(zhuǎn)彎。而沈明倫等三名檢察官偵辦陳雨鑫“特別費案”,竟然將此一貪污案件職權不起訴,顯示偵辦“特別費案”的標準不一。
且特偵組在馬案二審宣判前,竟然主動向媒體表示,針對馬英九在臺當局“法務部長”、“研考會主委”任內(nèi)的“特別費案”,以及“國發(fā)院土地出售案”、“三中案”等,將傳喚馬英九。宋耀明認為,特偵組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報道稱,宋耀明強調(diào),聲請回避,并不是要求特偵組不要偵辦與馬英九有關的案件,特偵組其它檢察官還是可以繼續(xù)偵辦,只是要求侯寬仁等三人回避。(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