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日前聲請返還“公務機要費案”的發(fā)票、筆錄等卷證,遭法院駁回。陳水扁不服,兩度提起抗告。臺灣“最高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認為陳水扁獨享“機密特權”,有權聲請返還相關卷證,因此將本案發(fā)回臺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報道認為,陳水扁抗告成功后,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入的“公務機要費案”,法院審理再度出現(xiàn)變量。(周先)
[ 責任編輯:周選彬 ]
捕蛇人捕獲4.5米巨蟒
美母親產(chǎn)后不舍胎盤
男孩要么奔跑要么死
男子欲斷健康右腿
朱邀洪秀柱接副主席?
朱立倫遭"獨派"下戰(zhàn)帖
被換了洪秀柱委屈嗎?
王金平涉司法關說案
強臺風“蘇力”襲臺
"白狼"返臺遭捕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