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紅船精神”為引領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
原標題:以“紅船精神”為引領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
【紅船聽濤】
“紅船精神”是中國革命精神之源,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不竭精神動力;鶎又卫硎菄抑卫淼闹匾,基層治理現代化程度直接影響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是一項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系統工程,需要我們以“紅船精神”為引領,從中汲取創(chuàng)新、奮斗和奉獻的力量,敢于突破自我,勇于攻堅克難,忠誠為民服務,為新時代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偉大實踐注入強大動力。
堅持黨建統領,以首創(chuàng)精神開創(chuàng)基層治理新格局
“紅船精神”展現了勇立時代潮頭、敢于爭創(chuàng)一流的銳氣、魄力和面對世界發(fā)展潮流展現出的前所未有的勇于擔當和變革創(chuàng)新精神。當前,在基層自治工作中,碰到諸多體制機制問題,都亟需認真加以研究解決。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必須堅持始終把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huán)節(jié),打破思維定式,突破體制慣性,不斷推進基層治理實踐創(chuàng)新和理論創(chuàng)新,確保在思想觀念、制度體系等方面走在時代前列。
推進基層黨建創(chuàng)新。實現基層治理現代化,黨建是關鍵。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就必須適應基層治理的新變化新要求,切實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通過黨組織對社會組織的政治引領,構建服務基層治理的溝通和協調機制。改進工作機制,對社會組織進行統領整合,實現基層黨組織、基層社會管理和基層公共服務的精準化。
推進基層治理理念創(chuàng)新。長期以來,基層治理對行政手段依賴較多,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不夠。推進基層治理理念創(chuàng)新,基層政府要變“管理”為“治理”,著力激發(fā)社會活力,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基層治理科學化水平,使政府從基層治理的單一主體轉變?yōu)橹鲗Яα亢投档妆U希瑯嫿ü步ü仓喂蚕淼幕鶎又卫砀窬帧?/p>
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創(chuàng)新。新形勢下,基層治理面臨著新矛盾和新問題。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創(chuàng)新,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構建新型基層治理體系,實現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良性互動。按照現代化治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套適合基層治理現代化需要的制度體系,推動基層治理從傳統管理向現代治理轉變;總結各地群眾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根據區(qū)域特點、經濟發(fā)展水平、人口分布等因素,積極探索基層治理體系的實現形式。
堅定理想信念,以奮斗精神抓實基層治理改革新舉措
“紅船精神”凸顯了黨始終站在歷史和時代發(fā)展前列,為了實現共產主義理想不斷實踐、不斷奮斗、腳踏實地的實干精神。隨著各地基層治理改革進入深水區(qū),一些體制機制弊端逐漸顯現。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必須不斷探索和解決基層治理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勇于動真碰硬,敢于亮劍出招,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堅定不移推動政府職能轉變。轉變政府職能是實現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切實有效推進各級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明晰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邊界,推動基層政府職能轉變落到實處,把主要精力放在群眾自治、為群眾服務上,為基層社會自治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更廣闊的空間,實現基層政府治理與基層社會自治的良性互動。
堅持不懈抓好優(yōu)化資源配置。要盡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使基層有職有權有物,更好為群眾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和管理。加大向基層傾斜人財物等各類資源的投入力度,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為基層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保證基層事情基層辦、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有人辦。同時,調動和整合城鄉(xiāng)社區(qū)內部各種治理資源,打通基層治理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積極穩(wěn)妥發(fā)展各類社會組織。社會組織是基層治理的重要主體之一,是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利益表達的組織化形式。積極發(fā)揮社會組織作用,必須要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jié)、群眾自治良性互動。完善社會組織融入基層治理的頂層設計,鼓勵把培育發(fā)展各類社會組織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戰(zhàn)略;加大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支持力度,探索運用市場化手段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引導和規(guī)范社會組織健康成長,推動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升社會組織融入基層治理的專業(yè)能力。
堅守初心使命,以奉獻精神維護好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
“紅船精神”彰顯了馬克思主義政黨為共產主義崇高事業(yè)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的性質和宗旨;鶎庸ぷ鲝碗s多變,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局面要求我們發(fā)揮執(zhí)政為民的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牢牢把握人民這一主體,大膽探索、開拓創(chuàng)新,少走彎路、不走邪路。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必須堅守初心和使命,把人民群眾作為改革和基層治理的依靠力量,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強化宗旨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解決基層群眾實際問題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職能相近、職責交叉和協作密切的日常管理部門和服務事務,推進行政執(zhí)法、環(huán)境保護、安全管理等民生服務下沉,方便群眾辦事。同時,充分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打破部門壁壘和“信息孤島”,增強信息開放度和透明度,提高基層治理者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的能力。
發(fā)動多方力量共同參與。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驗”,將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及理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實踐,通過培育基層社會組織、引導駐地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共治等方式,共同開展糾紛調解、健康養(yǎng)老等活動。同時,完善政府與群眾協商互動的事項、方式、程序和手段,形成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社會協同的基層治理良好局面,真正實現基層治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
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鶎臃ㄖ谓ㄔO,是依法治國方略在基層的具體實踐。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當前,社會結構和利益結構深刻調整,城鄉(xiāng)制度結構加速轉型,城鄉(xiāng)基層關系日益復雜。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的趨勢,要適時修改和制定出臺有關法律法規(guī),構建完善的基層治理法律體系,使基層治理有法可依,廣大群眾有序參與。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設,構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作者分別系浙江省委黨校工商管理教研部講師,浙江省委黨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