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隨地便溺最高可罰1000元 還可被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本報呼和浩特4月8日電 (記者丁志軍)當街便溺,不僅要被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還得簽訂《拒絕隨地便溺承諾書》,嚴重者將被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近段時期,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開展了嚴控隨地便溺夜查行動,對該不文明行為進行長效化管理。
為保持城市整潔的市容市貌,呼和浩特市率先進行了廁所革命。自2017年至今,全市新建、改建3085座公共衛(wèi)生間,重點區(qū)域公共廁所24小時開放,充分滿足群眾如廁需求,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文明引導和教育整治。拒不接受改正的市民,將被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執(zhí)法人員還會通知所轄社區(qū),對其進行再教育。各級城管部門入戶宣傳,向被管理對象下發(fā)不隨地便溺倡議書。
據介紹,呼和浩特市城管局日前出動執(zhí)法人員1357人,發(fā)現、制止了隨地便溺、寵物隨地便溺、隨意傾倒污水等各類違規(guī)事項54起,下達《處罰告知書》6份,單日處罰金額12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