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國家公務人員,一面持有湖南郴州電視臺的記者證。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調查發(fā)現,從有疑點的選調生考試加分,到選調期間讀全日制研究生,再到違規(guī)持有記者證,段坤君屢屢突破規(guī)定,穩(wěn)步高升,官至湖南省委某機關部門主任科員。
有疑點的選調生加分
段坤君,1986年出生,湖南郴州資興人,2003年考入湖南農業(yè)大學東方科技學院法學專業(yè)。
2007年年初,臨近本科畢業(yè)的段坤君參加了湖南省選調生選拔。這次選調面向普通高等學校2007屆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畢業(yè)生,對政治素質、學校表現、學習成績以及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均有相關要求。報名的考生需要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的推薦,此后還將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
2007年4月6日,《2007年湖南省選調生加分情況公示》中,共有668人獲得了筆試總成績加分的資格,段坤君名列其中。按照公示的信息,報考郴州市選調生的段坤君,獲得3分加分,加分理由被注明為“湖南省百佳大學生學習標兵、少數民族”。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調查發(fā)現,“湖南省百佳大學生學習標兵”實為“湖南省首屆大學生學習標兵”。2006年,湖南省高教工委等五單位主辦、湖南教育報刊社《大學時代》編輯部承辦了“湖南首屆青年學習節(jié)”,“湖南省首屆大學生學習標兵”評選是系列活動中的一項內容。
在《大學時代》公布的獲獎名單中,湖南農業(yè)大學的段坤君及其同專業(yè)的同學左慧琴,均名列其中。在《2007年湖南省選調生加分情況公示》中,左慧琴也憑借這一榮譽加了3分。
2007年1月16日公布的《湖南省2007年選調生選拔工作公告》中,詳細規(guī)定了筆試總成績的加分項、分值:省部授予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青團員”加5分;研究生加3分;少數民族學生或志愿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作的加2分。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值加分。
對比公告可以看出,無論是“湖南省百佳大學生學習標兵”,還是“湖南省首屆大學生學習標兵”,都不在加分范圍內,且無法找到加3分的對應規(guī)定。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湖南省選調生加分情況公示》顯示,因榮譽加分的考生共35人,32人的加分理由,無論加分項還是分值,都可在公告中找到對應規(guī)定。但段坤君、左慧琴、余果3人,借以加分的榮譽不在公告列舉范圍內,分別獲得的3分加分也沒有說明原因。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未能從公開渠道查詢到2007年湖南省選調生考試筆試的原始成績。
在加分公告中,段坤君比同獲3分加分的左慧琴還多了一個理由,“少數民族”。
然而,《2007年湖南省選調生加分情況公示》中,258名因少數民族獲加兩分的考生均被公示了其民族、所在學校及專業(yè)。段坤君不在這258人之中,也未注明是哪個“少數民族”。
在《2012年郴州市公開選拔縣處級戰(zhàn)略后備干部擬任人選公選公示》中,時任郴州市委宣傳部副主任科員的段坤君,民族被標注為“漢族”。
2010年,段坤君從湖南農業(yè)大學獲得碩士研究生學位。在其學位論文《我國土地征收的補償制度與安置模式研究——以湖南省郴州市為例》的第51頁,“作者簡介”部分——出生于1986年11月、籍貫湖南郴州的段坤君,民族顯示為“漢族”。
2016年4月25日,中組部黨員教育和干部測評中心主辦的“中西部地區(qū)農村黨組織書記培訓示范班”開班,段坤君是該班學員,共產黨員網公布的學員名單中,段坤君的民族標注為“漢族”。
在基層選調同時去讀了全日制研究生
2007年5月18日,段坤君的名字出現在《湖南省2007年選調生名單公告》中。
根據《湖南省2007年選調生選拔工作公告》,這批選調生“原則上要安排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
2009年8月14日,中國鄉(xiāng)村發(fā)現網發(fā)表段坤君署名文章《關于同和鄉(xiāng)生態(tài)農業(yè)建設的淺顯思考》,作者單位注明為“郴州市北湖區(qū)同和鄉(xiāng)人民政府”。
但是,有證據證明,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段坤君正在湖南農業(yè)大學讀全日制研究生。
2007年9月,段坤君進入湖南農業(yè)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攻讀碩士學位。她沒有繼續(xù)學習法學,而是選擇了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師從時任院長段建南教授,研究方向為土地資源管理與可持續(xù)利用。
《湖南農業(yè)大學2007年在職碩士招生簡章》中,5個類別中沒有“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顿Y源環(huán)境學院2007年碩士招生目錄》中,有“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下設土地信息系統等4個研究方向。也就是說,段坤君考取的不是在職研究生,而是全日制研究生。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聯系到湖南農業(yè)大學土地資源管理2007級碩士班的一名同學,她向記者證實,她和段坤君是同班同學,段確系該專業(yè)全日制研究生,讀研期間一直在學校,在班里“一直還挺好的”。
2008年10月20日,湖南農大研究生工作處黨總支成立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工作組,段坤君為“研究生工作組”成員。
在其學位論文《我國土地征收的補償制度與安置模式研究——以湖南省郴州市為例》中,段坤君稱,自己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在湖南農業(yè)大學資源環(huán)境學院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攻讀碩士學位,而從2009年7月開始在郴州市北湖區(qū)紀委工作。
可以相互印證的是,從2009年8月開始,段坤君以通訊員的身份在郴州新聞網發(fā)表關于北湖區(qū)紀委工作的報道,此前的報道內容則是北湖區(qū)同和鄉(xiāng)、華塘鎮(zhèn)。
2010年1月,段坤君參加了郴州市政府辦公開選調文秘工作人員的考試,位列第14名而沒能入選。
2010年9月9日,段坤君取得碩士學位后兩個月,郴州市華塘鎮(zhèn)的一則簡短新聞中出現了段坤君的名字,她的身份是華塘鎮(zhèn)分管教育的副鎮(zhèn)長候選人。
2012年9月,時隔兩年再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時,段坤君已作為郴州市委宣傳部副主任科員參加并通過了郴州市縣處級戰(zhàn)略后備干部的公開選拔。
從2007年6月本科畢業(yè)后,段坤君用3年時間,在保有選調生身份的同時,讀了全日制研究生,此后又完成了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的升遷。
公務員持有記者證
段坤君的“魔幻之旅”并未結束。
2013年年底,段坤君參加湖南省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2014年1月被省編辦文字綜合崗位錄取。
但是一年后,她又拿到了郴州市電視臺為其申領的《新聞記者證》。通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報刊司主辦的中國記者網查詢發(fā)現,該記者證的核發(fā)日期與公示日期均為2015年12月11日,在此之前沒有名為“段坤君”的記者證核發(fā)記錄。
段坤君的記者證還通過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組織的新聞記者證2015年、2016年年度核驗。
在相關核驗工作的通知中,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未注銷離崗離職人員的新聞記者證均為核驗的重點。公開資料顯示,段坤君2016年4月即任湖南省委某機關部門的主任科員。
2017年2月21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再次登錄中國記者網,已經查詢不到段坤君的名字。
知情人士透露,段坤君母親叫尹紅蘋,2008年任郴州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2010年任郴州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2012年,郴州市廣播電視臺成立,尹紅蘋出任副臺長至今。
調查組:段坤君沒問題
2月15日,媒體人褚朝新在其公眾號發(fā)文,“湖南省委機關一主任科員段坤君持有記者證”事件進入公眾視野。
近日,褚朝新收到了湖南調查組回復,調查組的調查結論是,段坤君沒問題。
回復稱,調查組赴郴州市、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網上質疑段坤君違規(guī)持有新聞記者證、“吃空餉”、選調生考試加分及歷次選拔任用情況進行了全面查核。
關于新聞記者證的問題,調查組查明,段坤君在郴州市委宣傳部新聞中心工作期間取得新聞采編從業(yè)資格并參加培訓,2015年7月,郴州市電視臺違規(guī)為其申辦了新聞記者證,且未及時按程序申請注銷。目前,段坤君的新聞記者證原件已作銷毀處理;2月6日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已注銷其新聞記者證,并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提交了注銷其新聞記者證的申請。
湖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作出責成郴州市主管主辦單位按規(guī)定處分相關責任人、在全省新聞單位對郴州市電視臺進行通報批評、暫停核發(fā)郴州市電視臺新聞記者證3個月的處理。調查中未發(fā)現段坤君在郴州市電視臺及下屬單位領取工資補貼等“吃空餉”的情況。
關于選調生考試加分問題,調查組查明,段坤君獲得的“湖南省百佳大學生學習標兵”實為“大學生學習標兵”,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團省委、省青聯、省學聯聯合發(fā)文(湘高工委通〔2005〕13號)舉辦的湖南首屆青年學習節(jié)組委會頒發(fā)了榮譽證書。同時加分的共3人(余果當年未錄取,左慧琴現為婁底市婁星區(qū)紀委宣教室主任)。調查中了解到,如果不加這3分,段坤君也能進入面試并錄取。
關于少數民族的問題,調查組查明,段坤君的選調生推薦表及個人檔案所有記載中,民族一欄均填寫為“漢族”。在公示中,因“少數民族”加2分的258人中,沒有段坤君的名字。段坤君在選調生考試中沒有因“少數民族”加分。公示中出現的“少數民族”,系當時工作人員疏忽,操作失誤。
關于讀研究生是否“吃空餉”的問題,調查組查明,2007年9月,段坤君經時任郴州市北湖區(qū)同和鄉(xiāng)(現合并到華塘鎮(zhèn))黨政主要負責人同意讀的研究生,在脫產學習期間,未領工資,未發(fā)現因讀書“吃空餉”的問題。
同時,經對段坤君歷次工作單位變動情況進行查核,沒有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
本報北京4月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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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