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8月15日電 (索有為 肖澤儀)記者15日獲悉,中共廣東省紀委廉政賬戶近日已注銷,該賬戶余額已全部上繳廣東省財政。
據(jù)悉,中共廣東省紀委發(fā)出《關于注銷廉政賬戶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設立的廉政賬戶一律注銷,今后黨員干部違規(guī)收受“紅包”按頂風違紀處理。
《通知》稱,2011年,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廉政準則〉深入開展治理收送“紅包”問題工作的意見》(粵辦發(fā)〔2011〕29號),部署治理收送“紅包”問題,要求省及各地級以上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均設立廉政賬戶,黨員干部對拒收不了的“紅包”要上交廉政賬戶。廉政賬戶的設立,消除了黨員干部主動上交“紅包”的思想顧慮,增加了黨員干部特定條件下收受“紅包”的救濟渠道。
幾年來,廣東省對黨員干部收受“紅包”問題一直保持高壓態(tài)勢,對不能全額上交或存入廉政賬戶,以及在送“紅包”一方接受調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賬戶的,仍按違紀論處。廉政賬戶的設立和使用,為推進廣東省反腐倡廉建設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條件下,如果繼續(xù)保留廉政賬戶,就容易使黨員干部誤解收“紅包”后上繳廉政賬戶就沒事,也為有的黨員干部欺騙組織、對抗審查提供理由和借口。
《通知》稱,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刻理解《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增強廉潔自律、主動拒收“紅包”的自覺性。今后,黨員干部凡遇到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應當場拒收。確實無法拒收的,應立即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告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并書面注明送“紅包”的人員、時間、地點和緣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接受報告后必須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可免予處理,所收“紅包”按違紀款物收繳;對于不及時報告或沒有全額上交的,應對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按頂風違紀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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