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警力不足之下,他們是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卻面臨身份模糊帶來的尷尬與隱憂
輔警的“臨時工”之惑
□本報記者 盧越
5月16日早上8點半,河北唐山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輔警曹文玉來到位于市中心的移動警務站。9點,他和另外2名輔警在2名民警的帶領下,開始了一天的巡控工作。10點多,曹文玉和同事處理了一起突發(fā)的商場商戶間糾紛。下午2點,曹文玉將一名迷路的智障男子送回家。晚上10點,結束一天工作,曹文玉回到移動警務站,喝了一大口水。
從事輔警工作15年的曹文玉,是我國千千萬萬輔警中的一員。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我國目前有各類警務輔助人員400萬人左右。他們穿著“警服”,往往干著和警察同樣的工作;但在一些人眼里,他們不過是“臨時工”,沒有獨立執(zhí)法權,人員構成魚龍混雜;而在他們自己看來,收入低待遇差,沒有身份認同感,未來之路迷茫。
最新的政策是,今年1月中央審議通過的《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了公安機關對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履行職責、保障監(jiān)督等內(nèi)容。警務輔助人員的職業(yè)保障和管理模式,成為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中繞不過的話題。
警力不足下的輔助力量
對于輔警,各地叫法不同。有的地方稱“協(xié)警”或者“警輔”,以前也有地方稱“聯(lián)防隊員”。
曹文玉所在的移動警務站周邊人流量大,巡控任務繁重。從早上8點半開始,他們要進行幾乎不間斷的巡邏,一直到第二天早上8點半。之后回到派出所,曹文玉還需要對前一天24小時所發(fā)生的案件進行處理,晚上8點半下班。一輪值班下來,需要連續(xù)工作36個小時。
盡管工作強度大,但曹文玉覺得,在移動警務站的工作相對來講已經(jīng)很輕松了,“至少不用常年在外風吹日曬”。
“風吹日曬”的工作,內(nèi)蒙古烏蘭察布市的一線交通輔警劉飛已經(jīng)干了11年。他的工作是開展公路巡邏,除了查處違法行為,還要幫助救助車輛。最辛苦的是冬天上路執(zhí)法,在烏蘭察布零下三四十攝氏度的風雪夜里,幾乎每天都有受困的車輛和人員等待救援。劉飛需要一輛接一輛地推車,去年一個冬天下來,他凍傷了自己的臉。
曹文玉和劉飛都加入了一個“輔警協(xié)警大聯(lián)盟”的聊天群。在這個有1300多名輔警成員的“聯(lián)盟”里,大家并不經(jīng)常談論各自工作的辛苦,互相吐槽這種司空見慣的事情被認為“沒有意義”。
“聯(lián)盟”里的何曉華,是河北保定城關派出所的一名一線輔警。他告訴記者,在日常社會治安、防控、巡邏、交通指揮及配合緝毒、辦案等工作中,都能看到輔警的身影,他們做的工作,往往不止于“輔助性”,其背后折射的現(xiàn)象是基層警力的不足。
據(jù)了解,國際上一般用每萬人配備的警察人數(shù)衡量一國(地區(qū))的居民生活安全程度。中國平均每萬人配備13名警察,而韓國為30名,德國為40名。目前我國一些地方輔警人數(shù)已經(jīng)超過了民警,在一些發(fā)達地區(qū),民警與輔警的比例高達1:3。何曉華所在的基層派出所,轄區(qū)內(nèi)常住人口6萬多,所里的正式民警只有6名,輔警則有16名。
出警時,1名民警帶3、4名輔警,有時候則沒有民警帶領!懊窬俟ぷ魈,他們干不過來,兩個人辦理三個案子都很正常。”何曉華說,“大城市還好一些,在縣級公安機關以下,部分地區(qū)輔警就是和民警一樣的存在!
揮之不去的身份困惑
在輔警的聊天群里,和民警諸多的“不一樣”被成員們提得最多,其中就包括輔警沒有獨立執(zhí)法權。
一天下午,劉飛在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對方司機看見了自己制服上的“XJ”(協(xié)警)標識后,立馬提出要看劉飛的警官證。雖然認為對方是在存心挑毛病,但劉飛還是告訴他:“我就是輔警,沒有警官證。我們執(zhí)法都全過程錄像,要是有異議,可以找上級部門!闭l知對方不依不饒,劉飛只好叫來了民警。
雖然這樣的情況已經(jīng)讓劉飛習以為常,但消除不掉的是隨之而來的尷尬感。很長一段時間里,劉飛執(zhí)法時都沒有底氣。
“其實,輔警就是輔警,沒有獨立執(zhí)法權是對的。但關鍵是這個身份太尷尬,做了好事是民警的,出了問題就是輔警的!眲w說。
社會對輔警價值的認同度不高,輔警協(xié)助民警執(zhí)法過程中,受到個別群眾奚落、嘲笑甚至侮辱的情況時有發(fā)生。有輔警頗為感傷地說:“‘打的就是你們輔警’這類話,不是沒聽過。”
曹文玉覺得,身份的模糊帶來的另一個難題是,如果他們遇到暴力抗法,對方并不能認定為妨礙公務。曹文玉在一次執(zhí)行巡邏任務時,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涉嫌行騙,便上前對其檢查。結果對方立即發(fā)動汽車逃離,將掛在車門上的曹文玉拖行了一公里,導致曹文玉腿部受傷、腦震蕩,住院兩周!耙驗槲沂禽o警,所以對方夠不上妨礙公務,案件的偵破就受到了阻礙!
難題不止于此。很多輔警表示,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都遠低于正式民警。何曉華記得2003年剛做輔警時,一個月工資是200元,從2009年開始,工資漲到850元,一直拿到現(xiàn)在!斑@個數(shù)差不多屬于當?shù)刈畹凸べY線,而且沒有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贝送,許多輔警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面臨著被辭退的隨意性,這讓他們感到?jīng)]有保障,甚至發(fā)出“我們到底歸誰管”的疑問。
期待改革中破解難題
事實上,我國的輔警制度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成為備受爭議的法律盲區(qū)。
2004年公安部曾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對聘用的協(xié)警、聯(lián)防隊員、治安員隊伍進行專項清理,并要求在3年內(nèi)全部清退。但這道命令似乎并沒有徹底解決輔警問題。
2015中央審議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又提出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說明我國輔警制度在不斷完善。2016年1月通過了《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這個意見尚未轉化為法律法規(guī)。
但是,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對此做出了探索。2012年7月,全國首個規(guī)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明確輔警既不是臨時工也不是志愿者,而是與公安機關簽訂長期工作合同、工作失誤由公安機關承擔法律責任的“警察助手”。
更讓劉飛關注的是,改革為輔警人員在晉升渠道上打開了一扇窗。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司長盛桂英今年2月指出,今后,特別優(yōu)秀的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正式入警。隨后,浙江、廣東等地先后出臺政策,制定出具體招錄方案。
“這肯定是好事!眲w說,“雖然還有待看到落實效果,但至少在打通職業(yè)‘天花板’上,讓我們看到了曙光。”
劉飛意識到,當前一系列的改革動作,說明他們或許迎來了最好的時候,這又讓他和身邊的輔警同事們格外謹慎,“我們只在民警的帶領下工作,不讓輔警單獨做的事我們不會做。大家都希望改革會提高我們的待遇,不想在這個關鍵時候出差錯!眲w說。(應采訪對象要求,劉飛、何曉華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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