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官員跳樓自殺身亡,留下500元黨費。1月3日,河南信陽市鹽業(yè)管理局財務科副科長黃鴻雁從辦公樓6樓跳下,當場身亡。事發(fā)后,當?shù)毓矙C關介入調(diào)查,警方在黃鴻雁家中發(fā)現(xiàn)遺書。遺書大意為其多年來對單位盡職盡責,未給單位帶來麻煩。因為常年多病,消極棄世。此外,在自殺前,黃鴻雁留下了500元的黨費。(1月5日《大河報》)
這是河南信陽在三日內(nèi)發(fā)生的第二起官員墜樓事件。元旦當天,河南信陽市平橋區(qū)政府辦公室主任劉安軍從區(qū)政府辦公樓四樓墜樓摔傷。兩起事件的原因均被指向抑郁癥,跟此前各地頻繁發(fā)生的類似事件大同小異。稍顯不同的是,黃鴻雁自殺前還留下500元黨費,令人印象深刻,也成為不少媒體報道此事的大標題。
嚴重的抑郁確實容易催生悲觀厭世的念頭,如不及時治療疏導,很可能引發(fā)自殺行為。但毋庸諱言的是,官方“抑郁”的解釋常引來一些議論甚至是質(zhì)疑。這也不難理解,畢竟官員身份特殊,再加上近年來非正常死亡的官員較多,那么多官員都不約而同“抑郁”了,難免讓人感到吃驚。
以往,某些官員非正常死亡發(fā)生得比較突然,說走就走了,未曾留下什么說法。如果相關部門再守口如瓶、不公開更多情況,或許就會給各種傳言制造滋生和傳播的空間。經(jīng)濟問題、權力爭斗、作風問題等說法最常見,坊間甚至有一種說法:某些官員非正常死亡,乃是“死了他一個,幸福一家人”,甚至是“死了他一個,保住一群人”。傳言只是傳言、猜測只是猜測,在真相未明之前只能存疑。不過想必很多人都心知肚明,某些傳言或許并非完全沒有來由,有的還“有鼻子有眼”,說得活靈活現(xiàn),連細節(jié)都很豐滿,不能完全等同于“謠言”。
近來,情況有了微妙的變化,越來越多尋短見的官員不再“默默離去”,而是臨行前做了更為充分的準備。此次信陽三天內(nèi)墜樓的兩名官員,據(jù)說都留下了遺書。這樣做的重要原因之一,或許就是為了走得安然,避免身后出現(xiàn)某些猜測和議論。至于還要留下數(shù)百元黨費,則可能是為了表明自己只是“個人選擇”,與組織無關。不過,從媒體披露的遺書的一些只言片語中,卻還是可以看到某些耐人尋味的表述。比如財務科副科長稱自己“未給單位帶來麻煩”,不知是否另有深意?
從社會的公序良俗來說,人死為大,斯人已逝,本不該再對死者進行一些追問和猜測。從法律上而言,公民都有隱私權,官員當然也不例外。但官員畢竟是公職人員,與普通公民不同,對官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深入調(diào)查、公布更多信息實有必要。如果社會上出現(xiàn)某些傳言,更要及時澄清。這不僅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要,也是保護死者及其家屬合法權益的需要,更是維護涉事單位公信力和公務員隊伍穩(wěn)定的需要。官員自殺前還留下黨費并非唯一值得關注的焦點,按程序依法查清情況才是最重要的。
文/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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