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責任撇清了,6名責任人被停職檢查了,“袁媽媽”不收養(yǎng)孩子了,幸存的“袁氏孤兒”也算有了安置……事情發(fā)展到現(xiàn)在,似乎有了一個“了結(jié)”。但是記者卻依然“心結(jié)”未了。這里至少還有三個追問:
一問:6名官員豈能擔7條生命全責?面對洶涌民意,蘭考終于有所回應,縣民政局等6名“比芝麻還小的官”被停職檢查。然而網(wǎng)民卻難掩失望:這個結(jié)果如何抵得過7條生命之重。
25年來,蘭考縣對袁媽媽的收養(yǎng)行為從“無視存在”到“贊揚扶持”再到認定“非法收養(yǎng)”,他們本可以讓悲劇避免,然而又何曾盡職盡責解決過這一問題?記者更想問一問事故發(fā)生至今,始終沒有出過聲的蘭考“主官”——縣委書記、縣長,蘭考大火,你們怎么看?
二問:我們?nèi)绾蚊鎸Α霸瑡寢尅眰牡谋秤?在蘭考政府未能承擔應有責任之時,作為一名普通農(nóng)婦的“袁媽媽”,25年來承擔起民政、婦聯(lián)、紅十字會等所有部門的職責。
然而,一場大火讓她在一個星期里離開了她的孩子。更讓人倍感揪心的是那些在她傷口上撒滿“流言”的社會質(zhì)疑,認定她“非法收養(yǎng)”的地方政府。如今母親傷透了心,只留給我們一個傷心離去的背影?晌覀冞能做些什么,才能讓“袁媽媽們”不會因此寒心?
三問:下一個蘭考棄嬰的“活命”在哪里?幸存的11名“袁氏孤兒”如今大部分被安置到開封市社會福利院。然而,在一個沒有“袁媽媽”,沒有兒童福利院的蘭考,下一個出現(xiàn)在街頭的棄嬰又該由誰來給他“活命”?
不僅僅是在蘭考,像“袁氏孤兒”這樣被私人收養(yǎng)的可憐棄嬰,相信還有很多。對這些孤兒來說,生身父母將他們第一次拋棄,社會不應再第二次將他們拋棄。但是,我們的社會準備好給這些棄嬰和孤兒一隅溫暖的居所嗎?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