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深圳市審計局發(fā)布了《關于深圳大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發(fā)現(xiàn),大運會存在部分項目未按規(guī)定實行集中采購,自行采購程序不規(guī)范,部分工程結算不實,偏差率超過5%等五類問題。
公告顯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為舉辦大運會投入的資金共計139.96億元,其中用于大運會運行與保障支出44.90億元,場館建設支出75.20億元,配套項目支出19.86億元;大運會收入合計12.17億元,其中市場開發(fā)收入11.29億元,門票銷售收入0.58億元,參賽費等其他收入0.23億元,捐助物資折價收入0.07億元。
同時,審計發(fā)現(xiàn),大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存在五類問題:
一是部分項目未嚴格按照預算執(zhí)行。公告稱,部分項目在大運會專項經費支出時控制不嚴,存在無預算、超預算、超范圍和標準支出等現(xiàn)象,累計金額1274.14萬元;個別項目未按預算執(zhí)行,有的直到賽后才開始啟動。如:“網上采購統(tǒng)一平臺擴容”項目申請經費130萬元,直到2011年12月才啟動;交通監(jiān)控設施清洗刷新項目申請經費500萬元,到2012年5月才進行招投標。針對這些問題,審計機關已責令調整賬目,追回資金71.83萬元,并要求有關單位向財政部門專項報告,由財政部門跟進處理。
二是部分項目未按規(guī)定實行集中采購,自行采購程序不規(guī)范。經審計,大運會非工程類采購項目共1450個。審計發(fā)現(xiàn),部分項目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guī)定,涉及項目62個,金額1132.18萬元,其中:未按規(guī)定進行政府集中采購或者采購方式不合規(guī)的項目6個,金額361.72萬元;自行采購事項未經審批或者程序不規(guī)范的項目56個,金額770.46萬元。工程建設方面,大運中心項目部分前期費用未按規(guī)定招投標,涉及金額合計314.29萬元。對于上述違反集中采購規(guī)定的采購項目,審計機關已移送財政部門處理,其中:大運中心項目部分前期費用未按規(guī)定招投標問題,財政部門已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他項目正在調查處理中。
三是個別物資使用率較低,個別贊助資源配置不合理。審計發(fā)現(xiàn),個別物資使用率較低,個別贊助資源配置不合理。如:為帆船比賽項目購置油品74.55萬元,實際使用8.94萬元,使用率僅12.66%;購置比賽用子彈80萬元,實際使用46.28萬元,使用率57.85%;深圳航空公司向大運會贊助機票1500萬元,但由于跨部門資源調配機制不健全,部分賽事保障單位并未使用過贊助機票,而在大運會專項經費中另行列支機票支出。截至2012年9月30日,贊助機票還有364.30萬元未使用;中國電信公司贊助的話費充值卡在賽后有262.44萬元未使用,但大運會期間又專門安排了安保學警等大運會專項通訊費用200萬元。對于這類問題,大運會賽后資產(物資)處置小組已采納審計意見,分別做出妥善處置,剩余資源(物資)已得到安排使用,未造成資產損失。
四是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善,造成投資增加。審計發(fā)現(xiàn),大運中心主體育場鋼結構工程原設計鑄管工藝因在施工過程中無法實現(xiàn),調整工藝后增加投資2000萬元;部分鋼鉸支座通過設計復核后進行強化處理,增加返工、窩工費用544萬元;精裝修工程實施中,設計和材料選用的經濟技術比選工作不充分,使用不經濟的干拌砂漿,較常規(guī)濕拌砂漿增加費用約600萬元。有關單位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認真查找原因,健全相應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進行中。
五是部分工程結算不實,偏差率超過5%。審計發(fā)現(xiàn),星光大道試驗段燈具采購及安裝工程等7個單項工程送審金額4893.47萬元,核減總額721.78萬元,核減率14.75%;西部通道后海填海區(qū)深圳灣體育中心片區(qū)道路及周邊提升工程項目Ⅰ標段工程送審金額10422.17萬元,核減1009.62萬元,核減率9.69%;深圳射擊館維修改造項目裝修改造工程送審金額564.37萬元,核減金額為43.78萬元,核減率7.76%。對于上述問題,審計機關已移送建設主管部門處理,建設主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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