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如果對這筆違規(guī)資金作進一步處置,我將全面配合,接受監(jiān)督。
鐵道部在未按規(guī)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制作片頭署名張藝謀導演的中國鐵路宣傳片,此事經(jīng)審計署披露后引發(fā)社會強烈關注。昨日,針對此事,張藝謀做出回應。他表示,自己在這部宣傳片中共收到250萬元酬勞。對于此事,自己將進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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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跟鐵道部簽約”
據(jù)記者了解,2009年鐵道部邀請張藝謀導演拍攝名為《和諧鐵路》后改名《中國鐵路》的宣傳片,并通過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找到張藝謀,同年9月9日,張藝謀同意委托新時刻拍攝制作這部宣傳片。
張藝謀表示:只是跟新時刻來簽約,我個人跟鐵道部沒有簽約。張藝謀不希望署名并在與新時刻簽約中明確,然而新時刻與鐵道部簽署的協(xié)議卻白紙黑字的強調新時刻委托張藝謀任導演,并在片中署名導演張藝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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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繳個稅117萬
鐵道部和新時刻在協(xié)議中還約定,該宣傳片拍攝制作的全部費用為1550萬元。2010年因該宣傳片制作期延長,需追加十分鐘不同版本,所以新時刻與鐵道影視在原協(xié)議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xié)議,追加投資300萬元,最終投資調高至1850萬元。
那么張藝謀到底拿到了多少報酬呢?張藝謀說:“總共酬勞是250萬,稅后。分了兩部分,第一部分100萬,第二部分是150萬。都繳納了個稅,新時刻公司交的!
據(jù)北京市稅務部門開具的繳稅單和相關信息顯示:張藝謀前后兩次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47.3萬元和7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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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配合國家處置違規(guī)資金
宣傳片在網(wǎng)上曝光后,其制作水準飽受網(wǎng)民質疑,張藝謀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張藝謀說:“當時鐵道部希望有很多大量的信息放進去,這些信息無法用話外音和演員的表演完成,所以用了大量的字幕,就是所謂的豐功偉績吧,這是個不太完美的地方,其實我自己原本是希望把這個故事組織的更感人,通過某種有趣的人性的一些連接,但是后來都沒有完成。”
針對這場風波,張藝謀說,“我覺得自己要反思這件事情,以后如果出現(xiàn)類似這樣的宣傳片的時候我要認真對待,希望自己能做更多的深入的了解,要對社會有一份責任,要調查了解清楚才接這個事情。”
張藝謀表示,國家如果對這筆違規(guī)資金作進一步處置,他將全面配合,接受監(jiān)督。綜合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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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1850萬
700多萬是回扣
那么,除張藝謀收取250萬元酬勞(稅后)和117.8萬元稅款外,其余1482.2萬元的投資到底去向何處?據(jù)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內(nèi)部人士透露,除張藝謀的酬勞外,該宣傳片的實際制作費用(含稅)也就六七百萬,剩余的700余萬元有人拿了回扣。
鐵道部政治部宣傳部的一位主管負責人透露,鐵道部花費1850萬元拍宣傳片,就是沖著張藝謀來的,不然不會支付那么多錢。但作為“中介”的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欺騙了鐵道部,我們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記者28日從檢察機關了解到,檢方已查實“鐵道影視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先后共轉賬三次,總金額為1400余萬元,與合同約定的1850萬元不符,其余400余萬元去向正在追查。7月上旬,曾擔任鐵道部宣傳部宣傳處處長、現(xiàn)任鐵道部文聯(lián)副秘書長的陳宜涵進入檢方視線。7月中旬,陳宜涵與其丈夫、鐵道部運輸局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因該宣傳片事件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據(jù)《經(jīng)濟參考報》(本文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