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公路收費情況
今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監(jiān)察局、國務院糾風辦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從6月20日起,開展收費公路違規(guī)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那么,北京目前的收費公路是否存在需要清理的項目?是否存在違規(guī)收費?本報推出專題進行報道,并對目前北京公路收費情況進行了梳理。
本報訊 (記者蔣彥鑫)針對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發(fā)布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通知,北京已成立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此次高速公路收費清理工作。
清理范圍
包括2004年前建成高速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于2004年頒布實施。在這之前,包括北京在內的一些省市,已將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調整為經營性收費公路,并在收費時間上延長。
近日的高速公路收費清理情況工作會上,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局長李華表示,此次清理的高速公路,包括《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前建成的。對于完成收費權轉讓的,如果收費期限不符合規(guī)定,須制訂并落實具體措施進行規(guī)范。
同時,對于收費偏高的通行費標準也需要降低。這主要是對收費標準偏高、經營收益過高的收費公路,要按照經營性公路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政府還貸公路按期還貸并滿足養(yǎng)護管理資金需求的原則,降低通行費收費標準。
北京進展
收費單位成立相應機構
北京將如何落實此項工作?據了解,6月23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三部委到北京市調查了解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開展情況。北京成立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專項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tǒng)籌協(xié)調、政策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委,負責日常工作。各收費公路經營單位也將成立相應機構,做好專項清理工作。
此前,我國已經全面取消了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等收費不規(guī)范情況。
律師再遞訴狀:機場高速停止收費
律師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首發(fā)公司返還不當得利
繼2007年敗訴后,近日,律師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提交訴狀,要求首發(fā)公司停止收費。
機場高速路的收費一直備受詬病。2007年,律師李勁松曾以“機場高速貸款早已還清、收費站繼續(xù)收費不合法”為由,將首發(fā)公司告上法庭,后敗訴。
繼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發(fā)出清理高速公路收費通知后,6月21日,李勁松再次向朝陽法院遞交訴狀。李勁松認為,建設于1993年的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在收費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準收費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估算到收費期滿的2027年還能收費90億元。也就是說,在2005年底之前,首都機場高速路這條國家財政出資的收費還貸公路,收入足以償還完11.65億元貸款和集資款。
但事實是,首發(fā)公司至今仍在收費。李勁松表示,這種行為“沒有合法根據”,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其收費必須取消。收取的10元屬不當得利,應予返還。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