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是一國有研究基地研究所所長,承辦國有大型科研項目時,利用項目負責人的身份便利,貪污會議費2.5萬元。去年11月27日,楊某因涉嫌貪污被海淀檢察院提起公訴。昨天記者獲悉,曾在汶川地震中奮戰(zhàn)52個晝夜的楊某在開庭受審表示,“每當年幼的孩子問我什么叫取保候?qū)彽臅r候,我都無地自容”。
2008年2月起,楊某被任命為某國有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所所長。同年12月,楊某所在的研究所承接了某大型國有科研項目,并由楊某擔任項目負責人,主要負責項目的立項、申請、組織策劃、實施,包括組織項目組的會議等工作。在會議組織過程中一次偶然的機會,單位的會計羅某向他暗示,可以通過會議承辦方的返現(xiàn)、辦理消費卡的方式,為楊某個人謀取一些“辛苦費”。楊某一直認為,這是這個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便接受了會計的提議。
在隨后的一個月中,羅某分4次幫助楊某截留、貪污本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5000元。
2009年7月,楊某在聽說同案犯羅某已經(jīng)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后,內(nèi)心惶恐不安,便以清查內(nèi)部小金庫的名義向單位紀委上交了資金部分貪污所得,但隱瞞了其貪污的實際犯罪行為。同時楊某還串通證人郝某,要求郝某為其隱瞞其使用公款進行個人消費的事。
但最終,檢察官還是找到了楊某,面對檢察機關出示的相關證據(jù),楊某主動交代了整個過程,并將贓款全部退給單位。隨后,楊某被取保候?qū)彙?/P>
記者從檢察官處獲悉,楊某是我國礦產(chǎn)資源勘察、礦山監(jiān)測、遙感工程等多個領域內(nèi)的科研業(yè)務骨干,曾多次主持完成了多個國家重點工程的選址工作,在汶川抗震搶險工作期間,楊某曾組織國內(nèi)7家單位,62名專家,經(jīng)過52個晝夜的奮戰(zhàn),完成了汶川地震災區(qū)62個縣市的次生地質(zhì)遙感應急調(diào)查工作,基本查明了地震災區(qū)的地震災害分布情況,為前方應急搶險提供了基礎數(shù)據(jù),其撰寫的論文被國家級行業(yè)核心刊物錄用,其主持的項目多次被評為國家級優(yōu)秀科研項目。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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