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國資流失過程
1 2006年,通過張振濤,王康結識中通建集團進出口部總經理董躍進
2 雙方約定由中通建代合生源財公司進口物資,并代開信用證
3 合作之初,王康“本分”地通過中通建代開信用證進口了4單物品
4 不久之后,代開信用證合作的性質就發(fā)生了變化
5 張振濤首先在香港注冊了一個“空殼”公司訊誠集團
6 2007年,合生源財公司指定的供貨商正式改為訊誠公司,
7 采取“陰陽單”的方式,王康利用電腦對發(fā)票金額進行修改,再將偽造的單據交給銀行流轉
8 王康和張振濤實現了自己買、自己賣、自己提貨的模式。
9 最終,導致中通建集團實際損失2.5億元
本篇精粹
一個半月前,上海合生源財進出口公司原老總涉嫌詐騙兩億被訴的消息被媒體曝光。
通讀這則幾百字的消息,看上去又是一起利用信用證詐騙的“平!卑讣。但其中,作為“受損方”出現的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卻顯得尤為扎眼———作為大型國有企業(yè)的中通建集團為何竟淪為了這場“簡單”騙局的受害人?
原來,“壞事”的是一個國有企業(yè)總經理的“不作為”……
不久前,上海合生源財進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康涉嫌信用證詐騙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檢方的指控,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期間,王康伙同張振濤通過與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虛假的委托代理進口協(xié)議,騙取中通建集團開具的信用證,并使用偽造的隨附單據,詐騙中通建集團信用證資金2.5億余元。
乍看上去,王康的詐騙手段并未超出以往信用證詐騙案件的“套路”,騙術也算不上高明,但讓人心生疑問的是,作為大型國有企業(yè)的中通建集團究竟為何成了這場騙局的受害人?
5月10日,此案的公訴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官張慶芬為《法制日報》記者詳解了騙局背后的故事。
原來,“壞事”的是一個國有企業(yè)總經理的“不作為”。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