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北京)西城檢察院召開職務犯罪的理論與司法實踐研討會,同時發(fā)布了檢察官們根據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經驗調研集結出版的書籍《職務犯罪的理論與司法實踐》。記者了解到,根據西城檢察院對5年來偵辦案件的調研統(tǒng)計,貪腐案件貪污罪數量居首,腐敗干部也更加年輕化。
腐敗案貪污居首
西城檢察院針對2004年至2008年5年間偵辦的腐敗案件進行分析后發(fā)現,在立案的108件案件135人中,貪污罪數量居首。有50件68人涉案,占了總數的一半。其次是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
在涉案的135名犯罪人中,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的人數占到74.8%。而醫(yī)療藥品和房地產建筑行業(yè)更為突出。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崔健起(副局級)與公司總會計師李克復(正處級)采用出款不記賬、獲取利息不記賬的手段,將本單位500萬元公款存入一證券營業(yè)部,獲取利息60余萬元,被他們拿去購買了3輛汽車據為己有,兩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4年和11年。
腐敗干部“年輕化”
“58歲現象”曾是貪腐案件的一大特點,單位的領導在即將卸甲歸田之前大撈一筆以致“晚節(jié)不保”。而在西城檢察院的統(tǒng)計中,貪腐干部明顯呈現出年輕化的特點。犯罪嫌疑人主要集中在30歲至60歲之間,其中年齡在41歲至50歲之間的最多,有53人,占總人數的近40%。檢察官認為,這個年齡,從客觀上看,大多已是事業(yè)有成,擔任了一定的領導職務,有了一些實權,誘惑力增大;從主觀上看,理想信念淡化,不滿足現有的條件,追求物質享受。在這兩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他們走上犯罪道路。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也普遍較高。其中98人具有本專科學歷,比例超過70%。
挽回經濟損失較少
五年間,西城檢察院共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2842.19余萬元,但實際上,貪污賄賂犯罪給國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億余元,挽回的還不足三分之一。
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綜合處干部節(jié)鵬涉嫌貪污共計900余萬元,贓款幾乎無法追回。此外,他還向單位隱瞞了1.5億國債存在高額利息的事實,并隱瞞利息收入,致使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1.5億國債被證券營業(yè)部質押,險些流失。檢察官認為,貪污賄賂犯罪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巨大的,對此類犯罪必須打防并舉。
據了解,西城檢察院正在嘗試偵防一體化的工作機制。在偵查部門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后及時將案件信息通報預防部門,預防部門即可介入調查,同步開展預防工作。幫助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