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財政部”前秘書處長黃麗鯤被控對一名女職員襲胸、強吻。(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3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當局“財政部”前秘書處長黃麗鯤被控對一名女職員舔耳、襲胸、強吻,黃辯稱因舍不得同事情感才做出親密舉動,還說“有時女生說不要就是要”。檢方勘驗搜證畫面,認定黃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昨天(2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黃。
據(jù)報道,黃麗鯤自臺當局“財政部”退休后,轉(zhuǎn)任臺灣金融資產(chǎn)服務公司總經(jīng)理,他在案發(fā)后反指女職員因沒能隨他赴臺灣金服公司任職才向媒體胡亂爆料,遭追加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認定,黃明知女職員提告有搜證影片左證,還惡意詆毀對方名譽,一并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
檢方調(diào)查,2015年8月17日,黃麗鯤見一名女職員晚上加班,先假意走到女職員身旁聊天,沒多久突然從背后熊抱、摸胸,女職員驚嚇反抗直說“不要這樣”,黃卻變本加厲。數(shù)分鐘后又強行舔耳、舌吻,因辦公室有人經(jīng)過才放手離開,猥褻約三分鐘,女職員覺得很不舒服,傳簡訊向友人訴苦。
報道指出,同年8月26日,黃麗鯤二度趁女職員加班期間再次強制猥褻,這次被害人早有防備,暗中將放在辦公桌上的手機開啟錄像功能,錄下黃猥褻經(jīng)過,隨即向“財政部”長官投訴。沒想到,黃不僅未受罰,退休后還轉(zhuǎn)任臺灣金服總經(jīng)理,被害人決定出面提告。黃麗鯤對相關指控推稱“不知道、忘記了”,檢方提示搜證影片他才改口說“平常與女同事互動不錯,有時女生說不要就是要。”
黃麗鯤(六十七歲)曾任臺“財政部賦稅署”主任秘書及“財政部”北區(qū)、南區(qū)稅務局副局長,在“財政部”超過25年,也曾擔任“財政部”與“立法院”的橋梁,深受前“財長”張盛和重用。前年九月退休轉(zhuǎn)任臺灣金服總經(jīng)理,舔耳事件爆發(fā)后已離開臺灣金服。(中國臺灣網(wǎng)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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