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由高雄飛往澎湖馬公的GE222航班,2014年07月23日晚間7時左右墜毀在湖西鄉(xiāng)西溪村。圖為警消、軍方動員冒雨撲滅飛機火勢。(圖自臺灣中時電子報)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2014年澎湖復興空難,起訴塔臺人員和荊姓高勤官,正副駕駛也涉業(yè)務過失。復興航空回應,會全力配合相關調查。
發(fā)生在2014年7月23日的澎湖復興空難,造成49人死亡,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涉業(yè)務過失起訴馬公基地荊姓高勤官與塔臺人員李姓管制席,另外正副駕駛雖涉業(yè)務過失,但因罹難所以不起訴。
復興航空下午發(fā)布聲明稿,表示將全力配合相關調查機關之調查,盼相關機關能還原事發(fā)經(jīng)過并厘清責任歸屬。
復興航空補充,復興航空以飛安第一(We put safety first)為最高準則,去年自主成立直屬董事會的飛安委員會,全面落實各層級飛安管理,也獲世界飛安基金會執(zhí)行長Jon Beatty以“復興航空已經(jīng)改變”表示肯定。
據(jù)報道,2014年7月23日下午,臺灣復興航空一架GE222班機從高雄飛往澎湖馬公機場,降落時墜毀在澎湖馬公西溪村,共造成機上48人死亡、10人生還,地面居民5人輕傷,也導致西溪村民宅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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