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拾金不昧,堅持將5塊錢送到警局。(臺媒圖)
中國臺灣網7月2日訊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新北市瑞芳區(qū)一名才讀幼兒園中班的女童,上月30日晚間在瑞芳明燈路上撿到5塊錢(新臺幣,下同),小朋友沒有貪念,堅持學校老師有教過,撿到錢一定要交給警察,在母親的帶領下,她們走到瑞芳派出所,將錢交給警方,完成拾獲遺失物的報案手續(xù)。
警方表示,這名叫安安的女童,上月30日晚間8點半的時候由媽媽牽到瑞芳派出所,用稚嫩的嗓音說他在路上撿到5塊錢。安安跟受理的警察說,老師有教過,撿到錢一定要交給警察叔叔,希望掉了錢的人可以領回去。這段話讓當時值班的警察相當感動。
安安的母親也在臉書分享這段過程,表示當初認為沒必要送到警察局,可是安安堅持說老師有教過,“雖然很忙,但是這是機會教育,良好的品德要從小養(yǎng)成,這是很棒的經驗!”(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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