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夜店殺警案被告曾威豪等13名被告,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具保停押,臺北地檢署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15日晚裁定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臺北地方法院將重新召開羈押庭。
臺北市刑警薛貞國去年9月14日在臺北市松壽路SPARK夜店前處理聚眾斗毆,遭幫派分子“中山好青年”成員群毆致死。臺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人。
全案移審后,17名被告屢次聲請交保都遭駁回。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7日開庭訊問后,陸續(xù)裁定曾威豪等13人具保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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