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18日將審新版電價公式,原來每年調整的電價擬改為季調或半年調,學者認為,電價公式浮動機制讓民眾接受,并因此嘗到“甜頭”,季調或半年調都只是技術問題。
臺灣“行政院長”毛治國上任后,力拼施政有感,油價、電價等民生議題成為首要改革目標,除已決定將臺電今年因燃料下跌產生的新臺幣90億元盈余反饋用戶,希望新版電價公式18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過關,讓電價調整制度早日落實。
臺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表示,臺灣有98.4%能源依靠進口,“中油”及臺電公司根本無力改變國際燃料價格漲跌,如果不能及時反映價格波動,就是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世代當然不公義。
他說,臺灣2300萬人口每年使用的電量為2000多億度,平均每人每年使用1萬度電,在全世界排名第二,可見因電價太便宜,臺灣人對得來不易的電力不珍惜,甚至說“很浪費”。
吳再益指出,未來如果電價能如油價依燃料成本浮動,拉長時間來看,電價有漲有跌,民眾就會有感,也不會讓臺電公司因凍漲措施,加深累積虧損的負擔。
他說,新版電價公式還是有考慮民生,如上下波動1%之內可不用調整,如調漲有50%上限,但下跌則沒有限制等,不會讓電價漲過頭。
吳再益認為,電價可比照日本、韓國采用每季調整,但臺電公司可能要先解決技術問題。
臺電公司則表示,因發(fā)電的燃料包括煤、油、天然氣、核能等,才產出“電”的產品,且合約又有現貨及長約不同,指標也很難明確,如采季調,計價難度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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