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名張姓女子因懷疑男友劈腿,竟假扮成男友新歡的追求者,傳簡訊恐嚇男友。臺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張女罰金新臺幣3000元。
法院16日公布判決指出,張女原本與新北市某飯店總經(jīng)理陳姓男子相戀交往,濃情蜜意,不時同游共宿。但后來張女懷疑男友另結(jié)新歡,竟醋勁大發(fā),在2月間偽裝成男友新歡的追求者,多次發(fā)手機(jī)訊息恐嚇陳男。
陳男嚇得報警處理,不料警方循線查出歹徒竟是張女,兩人雖然事后達(dá)成和解,但走不下去最終分手。臺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張女罰金新臺幣3000元,得易服勞役,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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