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8月7日消息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我不喜歡做完就走的關系......”新北市某27歲愛貓女性日前在臉書社團結識一名男性貓奴,擁有相同喜好的兩人聊天后互有好感,干脆直接相約到女方住處一夜情。沒想到男方?jīng)]有遵守與女網(wǎng)友的約定“陪她到天亮”,完事后竟假借肚子餓買宵夜就穿褲子落跑,引發(fā)愛貓女不滿怒告性侵。檢方調(diào)查后認為此案應屬單純感情糾紛,6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挨告的劉姓男子指出,今年初他在臉書某愛貓社團認識一名很可愛的女網(wǎng)友,投緣的兩人關系發(fā)展進度很快,認識沒多久后即透過手機進行“視訊性愛”。但虛擬的感官刺激不能滿足自己生理需求,劉男便陸續(xù)傳送具有性暗示訊息給愛貓女,希望能到她家“可能會嘿咻喔!”
愛貓女收到訊息后并未表現(xiàn)出厭惡或反感的情緒,只是要求劉男做完后必須陪她到早上,劉男未想太多一口答應。當晚兩人見面之后,兩人互相接吻擁抱接著就發(fā)生親密關系。
未料完事后,劉男謊稱沒吃飯就激烈運動肚子很餓,走下樓買個宵夜就一去不回,愛貓女才驚覺上當受騙,隔幾天后就上警局報案控告劉男性侵。但檢方認為,事發(fā)當時已值深夜,愛貓女不僅開門讓劉男進來,穿著打扮也符合雙方約定一夜情的跡象,種種證據(jù)都與常情不符,判斷雙方是在情投意合下發(fā)生關系,事后鬧翻才會告上法院。(中國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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