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黃姓婦人照顧中風的大姐十多年,不堪生活困苦相約燒炭,黃婦被救起、大姐死亡;新北地檢署依加工自殺罪起訴黃婦,但考量兩人“謀為同死”,請求法院將黃婦免除其刑。
69歲的黃姓老婦是家中五妹,多年前與丈夫離異,子女各奔東西,她與同樣也離婚的大姐租屋同;十多年前大姐中風,腳部萎縮,黃婦打零工照料陪伴,二姐時常前往探視。
去年十月底,黃婦被打工餐廳解雇,頓失經(jīng)濟來源,子女亦無法援助;她返家向大姐訴苦,生活辛苦,支撐不下去,想要一死了之。大姐長期臥病,早有輕生念頭,表明要一起自殺。
11月2日上午,黃婦前往診所看診領取30顆安眠藥,再購買木炭、火種,隔天又將身上的錢花光,跟姊姊飽餐一頓;晚間黃婦打電話給侄女,表示壓力很大,打算尋死,侄女苦勸。
黃婦講完電話后,以毛毯、膠布封閉門窗縫隙,與大姐共同服下安眠藥,點燃木炭;侄女十分擔心,4日早上與二姑前來探視,敲門、打電話,均無人回應,請來房東開門,發(fā)現(xiàn)兩人倒在屋內(nèi),送醫(yī)后一死一昏迷。
檢察官傳訊侄女、黃婦的二姐,證實黃婦長期獨自照顧大姐又失業(yè),身心俱疲;黃婦全部認罪,說出相關經(jīng)過,訊后責付給女兒。但記憶力和身體受到嚴重損傷;檢察官認定黃婦涉加工自殺罪,但其情可憫,請求法院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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