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東森電視臺網(wǎng)站報道,桃園縣中壢市麥當勞中央店簡姓員工,看到袁姓和林姓顧客在柜臺拍桌叫罵要求退費,怒罵兩人,稱“沒看到我們很忙嗎?”顧客氣得提出告訴求償。法官10日判簡男和麥當勞必須連帶賠償各3萬元。
警方表示,2012年4月晚間,袁和林到柜臺準備點餐,因麥當勞內部溝通出問題,服務生一下說有這個餐點,之后又改口說沒了;林不耐久候,氣得大力拍桌表示不吃了,“我要退錢!”
據(jù)了解,擔任外送工作的簡男(23歲)見狀,立刻跳出來挺同事怒罵,雙方火氣愈來愈大,場面非;鸨。其他同事為避免場面失控,立刻帶走簡男,所幸未上演肢體沖突。
事后袁和林對簡男提告,且麥當勞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要求賠償各10萬元。對此,麥當勞認為,簡男負責外送工作,職務并非柜臺點餐,謾罵行徑純屬個人行為,將再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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