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云林縣一名男子沈江田因不滿妻子避而不見,竟前往妻子位于花蓮的娘家,持菜刀猛砍妻子及岳母致死。臺灣“最高法院”23日召開準(zhǔn)備程序庭,沈江田律師說,沈某持續(xù)抄寫佛經(jīng),有悔意。
根據(jù)“中央社”報道,沈江田妻子不滿丈夫曾多次限制她的行動,又以電話追蹤控制行蹤,于2010年2月間自汐止地區(qū)搬回花蓮縣吉安鄉(xiāng)娘家居住。但沈江田仍不斷騷擾妻子,同年3月購買菜刀找妻子理論,一見到岳母阻擋,竟憤而強行進入屋內(nèi),持菜刀接續(xù)猛砍岳母及妻子,隨后持刀自殘。張女及母親送醫(yī)前已死亡。
沈江田一審至更三審均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沈某由律師曾郁榮、蔡全凌辯護。曾郁榮庭后指出,先前律見時,沈江田心情平靜,也持續(xù)抄寫佛經(jīng),希望社會能給予自新機會,若判處無期徒刑,沈江田可以接受。
“最高法院”整理出四大爭點,包括:被告是否預(yù)謀殺人、有無教化可能、殺人后拿刀自殘的意義與死刑量刑是否不當(dāng)?shù)龋磥黹_生死辯,檢辯雙方將針對四大爭點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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