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有臺灣民眾今年1月成立“大道丐幫同盟”,向臺當局“內政部”申請備案遭以不符政黨設立宗旨等理由否決,再提訴愿也于5月下旬遭駁回。
島內“人民團體法”規(guī)定,設立政黨須先召開成立大會,會后30天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等數(shù)據(jù),申請臺當局“內政部”備案后,程序才完備。
有民眾今年1月12日成立“大道丐幫同盟”,檢附章程及負責人名冊,向臺當局“內政部”申請政黨備案。
不過,“內政部”認為,以大道丐幫同盟為政黨名稱,與所送章程草案所定宗旨及任務并無關聯(lián),也與“人民團體法”規(guī)定政黨設立的宗旨不符,且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guī)定,有違公益屬性,并將導致民眾誤信違法行為可以透過組黨而為合法的可能,依法不予備案。
“大道丐幫同盟”申請人認為,中國古代倉頡造字無分好壞,且朱元璋成立丐幫,進而建立大明王朝,不應因丐幫二字即誣蔑為乞丐行為,向臺灣當局“行政院訴愿審議委員會”提出訴愿。
臺當局“行政院訴愿審議委員會”認為,以大道丐幫同盟為政黨名稱,與“人民團體法”規(guī)范政黨設立的宗旨不符,且社會秩序維護法防止聚眾公開乞討叫化的行為,也訂有罰則,“內政部”不予備案并無不妥;5月下旬駁回訴愿。(中國臺灣網(wǎng)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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