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酒駕男自稱“我叫劉德華”,警員以為發(fā)酒瘋。圖片來源:臺灣TVBS網(wǎng)站
據(jù)臺灣TVBS網(wǎng)站報道,如果您遇到劉德華,您會怎么反應呢?桃園龜山警察執(zhí)行酒駕勤務(wù),發(fā)現(xiàn)一名男子喝了酒還騎車,由于男子身上沒有證件,警察就叫他直接報上名來,沒想到男子說“我叫劉德華”,被警察當作在發(fā)酒瘋,不過,這名酒駕男子真的叫做“劉德華”。
身份證姓名欄位上,“劉德華”3個字,和影帝真的是同名同姓,但是命運卻差很多,因為他才剛被查獲酒后騎車。坪頂派出所長莊桂松表示:“我們就請他報他的年齡、資料,當事人辯稱他叫劉德華,然后那時候我們同仁就愣住了,以為是當事人酒后開玩笑!
逮到這名23歲的劉德華,還是讓警察印象深刻,7月1日凌晨劉姓男子喝了6罐啤酒后,就騎車回家,途中遇到攔檢就轉(zhuǎn)彎逃開,讓警方當場起疑追上去攔查,發(fā)現(xiàn)男子酒測值高達0.71,遭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后頭還有一名女子陪同,警察還笑稱,女子該不會叫朱麗倩吧!
雖然跟巨星劉德華同名同姓,但法律之前,可沒有巨星待遇,“劉德華”還是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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