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網絡淫狼孫國晃因犯下多起性侵少女案件遭判刑8年半,為逃避入獄,孫男竟將博士生張志添誘出后,活活燒死,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制造自己自焚身亡的假象,但詭計仍被臺檢警戳破。臺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孫男死刑,張男父母求償1300萬新臺幣,法官審理后,判孫男賠付張家1086萬新臺幣,仍可上訴。
本案審理期間,孫國晃一改翻供、否認犯罪的態(tài)度,對于殺人指控,他表示沒有意見。臺法官認為,張男父母辛苦養(yǎng)育獨子張志添成為博士班研究生,正值青壯年,卻遭孫男以殘忍手段殺害,導致中年喪子,心痛逾恒,因此判準張父、張母各500萬新臺幣精神慰撫金,加上喪葬費86萬新臺幣,共1086萬新臺幣。
這起令人發(fā)指的命案,起因于孫國晃犯性侵案被判刑8年半,高雄地檢署通知他于2010年11月到案服刑,孫男不愿入獄,竟想出殺人焚尸,讓死者當自己替身以撤銷通緝的毒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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