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大學退休職員王姓女子被控利用親友人頭,詐領(lǐng)近百筆駐警退職補償金,總計2200萬(新臺幣,下同)余元。臺高等法院更一審依貪污等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15年、前臺大吳姓工友4年。
報道稱,根據(j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王姓女子在1998年2月到2006年5月任職臺大人事室期間,利用辦理退職補償金業(yè)務(wù)機會,以親友及吳姓工友等人名義,搜集數(shù)10名人頭冒充臺大退職駐衛(wèi)警察,向?qū)W校支領(lǐng)96筆駐警退職補償金,金額總計2200萬余元。
王姓女子退休后,到臺大人事室串門子,熱心幫忙跑公文,校方后來發(fā)現(xiàn)王女掉包公文、用人頭制作不實資料,企圖詐騙163萬余元的離退費用,整個事件才東窗事發(fā)。
法院一、二審均判王、吳2人有罪;高院更一審認為王女任公職多年,卻不知奉公守法,利用職務(wù)機會及同事的信任,經(jīng)年累月詐領(lǐng)補償金;審酌2人犯罪動機等,依貪污等罪判王姓女子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quán)7年;吳姓工友4年徒刑、褫奪公權(quán)3年,并追繳2人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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