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桃園縣一名年輕媽媽背叛自己的丈夫,居然帶著才2歲大的女兒和情夫“偷情”,女童哭鬧時,2人竟還聯(lián)手對她拳打腳踢,并用打火機、煙頭和熱水凌虐女童致死。檢方依傷害致死和通奸將母親和情夫各判10年2個月和12年2個月徒刑。
報道說,一名才20歲的年輕媽媽黃心俞,因沉迷于網(wǎng)絡(luò),而認識情夫宗金雄(34歲)。3月初,黃心俞向丈夫謊稱要看病和找工作,把女兒從云林縣帶回嘉義老家。3月9日帶著2歲女兒北上桃園縣私會情夫,不但在女兒面前和情夫當場上演“活春宮”,并且在她哭鬧時,竟對她毆打虐待。
報道指出,兩人不但對女童拳打腳踢,甚至還用打火機燒傷女童,并用煙頭和熱水燙傷女童身體。直至3月21日凌晨3時左右,黃女發(fā)現(xiàn)女童已全身僵硬,且無呼吸心跳,趕緊將女兒送醫(yī),不治身亡。醫(yī)院發(fā)現(xiàn)女童全身多次遭到燒燙傷的痕跡,且頭部有明顯外傷,懷疑她生前慘遭虐待,因而通報警方處理。
警方獲報后,將黃女留置偵訊,宗男事后跑到網(wǎng)吧,警方循線將他逮捕。兩人坦承有通奸,但否認虐待女童,辯稱僅是輕打女童大腿和手心,并且互控對方下手過重。檢方認為兩人狡辯,且宗男案發(fā)后退房逃逸,犯后態(tài)度不佳又否認犯行,12日依傷害致死和通奸罪判處宗男12年2個月、黃女10年2個月徒刑。(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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