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一名女子蔡蕙璟(39歲)與已婚陳姓男子因投資土地認識,兩人多次發(fā)生關系,去年1月分手后,蔡女佯稱懷了陳男的孩子,要求付300萬或每月給3萬元新臺幣撫養(yǎng)費。
陳男向妻子坦承外遇,親子監(jiān)定結果也非陳男所生,蔡女反被依通奸、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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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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