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中部某幫派大哥擔心自己及女兒的安全,雇請四名保鏢全天候貼身保護;沒想到李姓保鏢趁大哥外出處理事情,將大哥年僅14歲的女兒灌醉性侵,臺北市檢方昨日依“強制性交罪”將李起訴。
據(jù)臺媒了解,李姓保鏢供稱,他和大哥的女兒是情投意合,他知道對方是未成年,但因為兩情相悅,才發(fā)生親密行為,沒有強迫性侵。但檢方認為,李利用這名少女思想單純、酒醉無力反抗的機會,用手指性侵得逞,故未采信他。
據(jù)檢方調(diào)查,臺中市某幫派大哥今年2月,帶著14歲的女兒和女友北上“談生意”,大哥因擔心家人安全,特地請來四名保鑣,24小時保護他與女兒、女友等三人。
這名大哥帶三名保鏢外出“談生意”時,要李姓保鏢負責他女兒的安危,李見大哥的女兒頗具姿色,陪她吃飯看電影后,慫恿她回飯店飲酒。李趁少女不勝酒力,脫去對方褲子企圖性交,過程中遭反抗,改以手指性侵得逞。
李姓保鏢性侵少女后,兩個月內(nèi)還與少女互傳短信300多條,并經(jīng)常用網(wǎng)絡(luò)“實時通”聯(lián)絡(luò),表示追求之意。幫派大哥發(fā)現(xiàn)女兒的電話費暴增,追問原因,女兒才說“我的第一次給了保鑣”。
這名大哥得知女兒被占便宜,找保鏢公司理論,并且?guī)畠旱结t(yī)院采證,同時向檢方控告李姓保鏢涉嫌性侵。(中國臺灣網(wǎng) 張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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