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6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新竹縣一名獸父(40歲),自2001年開始猥褻當時年僅4歲女兒,女兒念小學四年級時,該獸父對睡上鋪的女兒伸出魔爪,猥褻女兒,睡下鋪的兒子目睹父親獸行,之后又曾陸續(xù)猥褻女兒遭外甥及兒子目睹,兒子告知母親,才揭發(fā)此事。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男子惡性重大,依乘機強制猥褻罪判處7年,并強制治療。
據(jù)報道,法院調查發(fā)現(xiàn),2008年獸父帶女兒到姐姐家玩,當晚脫掉女兒褲子,以下體磨蹭女兒下體,被外甥撞見;2010年獸父又重施故計,半夜摸女兒,被同房分睡上下鋪的弟弟目睹父親獸行,轉告母親。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男子侵害女兒長達8、9年,致女兒身心受創(chuàng),惡性重大,被告坦承犯行,認定獸父猥褻女兒7次事證明確,依乘機強制猥褻罪判處7年,并強制治療。(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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